发布时间:2024-03-06 点击次数:
根据审计工作计划安排,我处决定派出审计组,从2024年3月7日开始,对财务部、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、后勤保障部基建管理处、党政办公室法制办公室、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、继续教育学院的内部控制建设情况进行评价,评价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。审计项目负责人:罗红。电话:68754301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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